組圖:網曝少女模特拍藝術照遭猥褻,多數忍氣吞聲
盡管《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早已出臺,但面對性騷擾,受害女性往往羞于啟齒,鮮有投訴或起訴。
網傳:拍藝術照遭猥褻?
11日,網友“管閑事的撒旦”在一家門戶網站發了一條“拍藝術照竟被男攝影師猥褻”的帖子。
“管閑事的撒旦”說,數天前,她前往省城一家攝影樓拍攝藝術照。替她拍攝的是該攝影樓的攝影主管。在拍攝最后一照時,攝影主管把助手支走,“然后走過來拉我的褲子,一邊拉一邊說,這里再低一點,拍出來更好看。”
“管閑事的撒旦”說,當時她就翻臉了,因為攝影主管拉的是她的內褲。“這不明擺的是性騷擾啊。本來想去投訴,但想想又怕鬧得不開心后期做不好。”
調查:公共場合頻發性騷擾
事實上,女性遭遇性騷擾,已經不是新鮮事。記者調查了解到,易受性騷擾的地點為娛樂場所、公交車、辦公室等公共場合。“少部分藝術寫真攝影樓、美容會所也不排除性騷擾行為的存在。”一位業內人士自曝內幕。
遇到性騷擾,受害的女性將如何面對?市婦聯及市各個法院見諸報端資料顯示,從《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出臺以來,相關部門鮮有接到性騷擾投訴或起訴。
這一說法,得到了省城法律界人士的認同。“遭遇性騷擾后,不少受害女性選擇沉默,絕大多數受害女性選擇躲開。鮮有受害女性公開站出來維護自身合法的權益。”一知名法律人士稱。
立法:禁止對婦女性騷擾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規定,“禁止違背婦女本人意愿,以語言、文字、圖片、身體動作等方式對婦女進行性騷擾。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性騷擾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由所在單位對相關責任人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省婦聯相關負責人說,該辦法作出這樣的規定,一方面是給予公眾一個信息,即性騷擾將會受到法律嚴懲。另一方面,鑒于性騷擾發生的多樣性和特殊性,該辦法對用人單位做出了要求。
尷尬:性騷擾面臨取證難
即便《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早已出臺,但遭性騷擾的女性卻往往欲言而止。對此,省城法律界人士認為,取證難是制約受害者站出來的根本原因。
江西財大法學院吳德昌副教授介紹稱,目前,性騷擾案件還是存在取證難的問題。“一旦訴之法律的性騷擾案件,往往需要圖片、視頻的直接證據。這無形中,給司法部門及社會相關部門帶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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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
性騷擾(英語:sexual harassment)指以性欲為出發點的騷擾,以帶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針對被騷擾對象,引起對方的不悅感,通常是加害者肢體碰觸受害者性別特征部位,妨礙受害者行為自由并引發受害者抗拒反應。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設立環境3種方式。在很多國家,性騷擾是一種不法的行為,屬于告訴乃論。常見于職場性騷擾,例如上司對下屬性騷擾,同事性騷擾。此外,性騷擾與地道中文“調戲”同義。
概念解釋
sexual harassment
性騷擾(英語:sexual harassment)是性歧視的一種形式,包括通過性行為濫用權力,在工作場所和其他公共場所欺凌、威脅、恐嚇、控制、壓抑或腐蝕其他人。
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設立環境3種方式。
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對方,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
性騷擾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親吻對方臉部、乳房、腿部、臀部、陰部等性敏感部位;
設置環境方式:即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
廣義的性騷擾并不限于異性間,對象亦不單指婦女而言;同性間亦可構成性騷擾。
它是一種不受歡迎的性注意力或帶有性意識的接觸:
1. 身體接觸
2. 非身體接觸(言語,動作,聲音)
判斷性騷擾的因素,如下:
行為持續性
雙方的關系
對方的動機
當時的情況
當時的感受
不是經過雙方同意而發生的性行為(該行為已構成犯罪,歸納于性騷擾的范圍并不合適。)
定義
i) 任何人對其他人作出不受歡迎的性要求或不受歡迎的獲取性方面好處的要求;或
ii) 他/她們作出其他不受歡迎的涉及性的行徑,而這些行徑是一個合理的人應會預期該位受注視的人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脅。
總而言之,任何以言語或肢體,做出有關“性的函意”或“性的訴求”或性的行為,使得對象(受害人)在心理上有不安、疑慮、恐懼、困擾、擔心等情況,均屬性騷擾。
性騷擾:是一種以侵犯他人人格尊嚴權為特征的民事侵權行為,它以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言語、行為、信息、環境等方式侵犯他人的人格權。
性騷擾處理技巧
1. 保持頭腦冷靜鎮定
2. 肯定自己受到騷擾
3. 溝通表明內心感受
4. 做好自我保護
5. 尋求專業人士協助
6. 向你信任的人傾訴
7.做好證據的搜集工作
8.如果情節嚴重可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如果不予受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產生原因
發生性騷擾的原因歸根究底是為濫用權力
擁有權力或假設自己擁有權力的人可分為三類:
1. 位高權重
2. 人數眾多
3. 性別優勢
相關話題
性騷擾,一個古老又現實的社會問題,它既包含道德考量又包含法律約束。 依法保障婦女權益當一個社會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處于匱乏時代,性騷擾事件就相對的“匱乏”,反之,當一個社會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處于豐富時代,性騷擾事件就相對的“豐富”。由此可見,“飽暖思淫欲,饑寒累果腹”的比喻正是對兩種不同物質文化水平社會的寫照。今日的中國,隨著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性騷擾事件的頻次增加也就并不奇怪了,只不過這種有違道德與法律的性騷擾事件,卻為規范人的道德行為的法律底線帶來了定位的困惑。
2005年5月21日,新華網報道,北京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提請審議,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了性騷擾具體形式。修訂草案第三十八條規定,禁止以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等任何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遭受性騷擾的婦女,可向本人所在單位、行為人所在單位、婦女聯合會和有關機構投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公共場所管理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情況采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
2005年6月26日,隨著《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性騷擾這種在社會上受到極大關注而又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問題,首次進入我國立法者的視野。“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對婦女進行性騷擾,受害人提出請求的,由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草案的三個條款,在我國立法史上第一次清晰而又明確地對性騷擾行為說出了“不”字。專家表示,盡管在我國現行的法律中,沒有像《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這樣明確出現“性騷擾”的字樣,但還是在不同的立法層面,明確了反對性騷擾的法律原則。過去,刑法等法律的規定對于大量存在的一般的性騷擾形式并不適用;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又偏向于公共場合,對隱蔽環境中的性騷擾缺乏有效的懲處。
正是由于性騷擾這一概念此前沒有明確進入立法視野,導致現行法律針對這一問題的規定太過原則,可操作性差,讓法院、公安部門等在處理性騷擾案件時處于無法可依的境地。性騷擾對女性的傷害,有時候并不表現在身體上,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傷害。草案對性騷擾作出規定,彰顯出我國法律更加人性化,更加考慮個人感受,對人的保護更為全面,是法制進步的一個表現。草案首次明文規定禁止性騷擾,正是向社會公眾傳達這樣一個信息:性騷擾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這將有力地震懾性騷擾者,從而減少性騷擾的發生。
從上面的表述看,多年困惑在法律層面難以操作的性騷擾定義,好像是終于找到了歸宿--《婦女權益保障法》,只需加以“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和“對婦女進行性騷擾,受害人提出請求的,由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的明確修訂即可完成。其實不然,筆者認為絞盡腦汁興師動眾地把性騷擾定位在“婦女”層面,有對性騷擾一詞的曲解之嫌。性騷擾一詞雖說發端于西方國家只有幾百年的歷史,但在中國的幾千年封建社會中早就存在“調戲良家婦女”和“勾引正派男人”等類似性騷擾的道德譴責和司法判例,有些刑罰還相當殘酷。而且,在現代社會中,不論男人或女人、不分年齡老與少,對異性實施調情、調戲、勾引、勾搭、猥褻、侮辱、挑逗、瓜葛等等類似的性騷擾現象層出不窮,就連當今的信息時代,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絡、電子郵件、表演、會展、促銷、發廊、酒吧、夜總會、錄像廳、按摩房、洗腳房、定點暗娼、街頭流鶯等等方式和場所,無不存在視覺的、聽覺的、文字的、影像的、接觸的、精神的等五花八門的性騷擾現象;有對男女兒童實施性騷擾的、有對青年男女實施性騷擾的、有對老年男女實施性騷擾的、有同性之間實施性騷擾的等等無處不在的間接的、直接的、隱性的、顯性的性騷擾現象。
如果只把性騷擾確定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下的“婦女”層面的話,難道不是有失偏頗嗎?例如,前段時間轟動全球的美國邁克·杰克遜性騷擾幼童案就是實例;現實生活中女上司主動對男下屬的性騷擾、女下屬主動對男上司的性騷擾難道還少嗎?如果只把性騷擾確定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下的“婦女”層面的話,難道不是對性騷擾的定義狹義化嗎?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性騷擾其實是一個廣義詞,性騷擾完全有可能發生在任何情況下,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所以,筆者認為,在法制意識不斷增強的今天,立法的資源不應該再被少數人壟斷,而應該作為社會的公共資源事先交由全社會討論,以集思廣益的理念制定出符合時代特征和要求的共識性良法,才能讓法律具有真正的普適性和操作性,這樣的法律才能取得最大的法律效用。
性騷擾并不是只針對“婦女”的狹義性騷擾,而是針對不分年齡大小、男女老少和同性異性的所有人群的廣義性騷擾。但從2005年6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將性騷擾立法的定位來看的話,當男性遭到性騷擾將無法無依,無處申冤,這確實是法律的定位困惑。其實,類似于性騷擾的懲罰表述在其他法律法規中都有規定,諸如《婦女權益保障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兒童權益保障法》、《青少年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刑法》等。因此,筆者認為,廣義性騷擾既然存在于現實社會的方方面面,與其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進行長時間、大規模和高成本的法律審議和修訂,還不如就性騷擾進行單獨立法,讓懲處性騷擾的廣義性單獨法律適用于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豈不更好。
人群表現
(一)、領導性騷擾:
此后拿稿給他,他有意無意地摸我的手,還開玩笑地拍我屁股。雖然每次我都及時避開,但心里還是像吞了一只蒼蠅那般地難受。偶爾主任還會發很肉麻的短信給我,叫人看了直想嘔吐。
(二)、同事性騷擾
有一女,她到公司不久,一同事就在她身上打主意。這家伙是個偷窺狂,暗中對她跟蹤,此色男提出要與她發生性關系,她不從,他就以“把知道的事告訴你未婚夫”相威脅。擺脫無望時,她破罐子破摔,在外面自己作踐自己。
(三)、親戚性騷擾:
一女坐在床角給兒子穿衣服時,公公過來雙手把她的大腿抱住,嚇得她一下站起來,顧不上兒子的寒冷,拎起衣服抱起兒子就慌忙逃出了公公的房間。公公又屢次有意無意地騷擾她,雖然其未讓公公得逞,但她不知往后如何應對。
錯誤認識
1.只有女性才會受到性騷擾。 性騷擾根據一般數字顯示,大部分受害者為女性,但事實上男性也會遭受性騷擾,但數字普遍偏低,這可能基于下列原因:
一、男性對于性騷擾的認定范圍較女性的窄。就是說,大部分男性在界定自己是否受到性騷擾時有一個較大的容忍度,或者他們大都不以為意。如:被人拍拍腰背,女性對這種行為的敏感度較男性的敏感度高;
二、若遭受女性性騷擾,男性大都不愿向外界訴說。他們擔心可能沒有人會相信。一個男性是強者,是很難受到女性性騷擾的。若說出來可能會引起他人的輕視和嘲笑
三、男性的自尊心促使他們不愿向人訴說。他們被女性性騷擾可能被理解為懦弱,亦表現了他們脆弱無能的一面。
2.只有年輕、容貌好、身材好的人才會被性騷擾。
無論何人,不論他的性別、年紀、外貌、特征或背景,均有可能受到性騷擾。而且女性衣著性感也不可以作為性騷擾的借口,說女性衣著性感是想招惹騷擾者,難道帶備多點財物出外等于希望招惹賊匪搶劫嗎?
3.身體上的性騷擾比語言上的性騷擾更普遍
事實上,言語上的性騷擾更為普遍,如色情笑話等等。很多人認為一些帶有性意識的言論或笑話是對 性騷擾另一方的一種贊美,但問題在于對方的感覺究竟是贊美或侮辱
此外,亦有很多人認為這只是他們語言上的嬉戲,并不如對方所認為的性騷擾那么嚴重,但有一點需要注意:一班人在自己的圈子內說笑話,跟對著另一些人作出帶有性意識的談論,是完全兩回事,更何況這些言語會導致他人感到尷尬、不舒服、不喜歡,或感到受傷害。
這些舉動,很多人都習以為常,但與其他壞習慣一樣,是需要更改的。
法律依據
目前,我國對“性騷擾”行為的法律適用散見于法律法規。如《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民法通則》第101條和第120條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公民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2005年修訂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提出 了“性騷擾”的概念。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第39條規定,婦女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宣揚隱私等方式損害婦女的名譽和人格。《刑法》也規定有猥褻、侮辱婦女罪及侮辱、誹謗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了性騷擾具體形式。修訂草案第三十八條規定,禁止以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等任何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遭受性騷擾的婦女,可向本人所在單位、行為人所在單位、婦女聯合會和有關機構投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公共場所管理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情況采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
此外,我國各地在制定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辦法中,對性騷擾問題作了進一步的規定,如《上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規定,禁止“以戀愛、征婚、招聘為名或者用其他方式玩弄”,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等等,這些規定都是反對性騷擾的積極措施。此外,《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禁止違背女性的意志以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等方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投訴。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規定較為明確。
法律保護
德國:于1994年制定了“工作場所性騷擾受雇人保護法”。其工作場所性騷擾定義很廣,只要是受雇人人格尊嚴受屈辱就算。
美國:行政管理方面有機會均等委員會于1980年發布之指導,而聯邦法院在判例中確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違反公民權法第七條,并且在1986年確定“有報酬”與“敵意工作環境”兩種類型的性騷擾。美國方面的定義較德國嚴謹,相關制度只適用于與工作密切相關的情況。
日本:行政管理方面有勞動省于1998年公布的指導方針,將工作場所性騷擾分為“對價型”與“環境型”兩類,只適用于與工作密切相關的情況,與美國類似,但不同的是保護對象限為女性受雇者。法律方面則是以民法之侵權行為之規定為主。
在臺灣,2002年公布了兩性工作平等法,分為敵意工作環境與交換式性騷擾,只適用于與工作密切相關的情況,與美國類似。行為人與受害者之性別不限。
女性提醒
1.女性朋友應在日常生活中,避免穿坦胸露背或超短裙之類的服飾去人群擁擠或僻靜的地方。
2.外出時,尤其在陌生的環境,要注意那些不懷好意的尾隨者,必要時采取躲避措施。
3.對于有性騷擾行為的人,應及時回避和報警,不可有絲毫的猶豫不決。
4.萬一遭遇性騷擾,尤其是性暴力,應大聲呼救。
5.遭遇性騷擾,也可機智周旋,還應設法保留證據,及時向有關部門求助和告發。
6.受到傷害后,應盡快去醫院檢查,以防止內傷、懷孕或感染性病等,并及時進行心理咨詢、心理治療,醫治精神創傷,學會保護自己。
工作篇
1.上班正常著裝,不穿暴露衣服,夏天避免無袖衫和短裙,若工作需要,保險內衣褲必須穿好。
2.不對男同事尤其是男上司有曖昧接觸,否則容易引起他人注意甚至誤認為你對他有意思。遇到單位有色狼領導,應該趁早走人,換家單位。
3.遇到單位同事故意對自己講黃色笑話,應不予理睬,最好嗤之以鼻,不屑對待,對方應會自知無趣。
4.工作時間如果累了,可上洗手間或者走走,應避免單獨一人在辦公桌上睡著,如果單獨一人睡著后,被色狼同事或者上司撞到,難免發生事件;避免夜間單獨加班,若實在需要加班,可帶回家辦公,或者叫好友、男友等陪同。
5.單獨進男上司辦公室應保持開門狀態,舉止大方而自然,若上司示意你關門,應虛掩著門,盡量不要鎖上。
6.如果被色狼同事或上司襲擊,比如突然摟抱,則身體應保持僵硬狀態,并竭力掙扎,從頭到尾始終反抗,并用手腳踢打周圍物品,如煙灰缸,臺燈,桌椅等弄出巨大聲響,同時大聲語言警告和威脅,一旦松懈,對方則會更加放肆;若對方強行吻過來,實在躲閃不掉,可以在他嘴湊過來的一瞬間低頭,寧愿被那張臭嘴碰到頭發也不能碰到自己的臉頰和嘴唇。一般來說,色狼碰到這樣的情況,會性趣全無而放棄;若事態緊急,掌握一兩招防身術也是必須,一般來說,用力踢對方檔部是個很好的辦法。
7.應竭力避免和男性在賓館等房間內單獨相處,這種場面最容易使得事情發展失控,若出差,則應一人一個房間,而且避免很晚后互相串門,即使出現2個人單獨在房間的情況,也要保持房門不鎖,而且燈光全亮,窗簾拉開,不要照成曖昧氣氛,相處時間也不要超過半個小時;如果遇到對方強行襲擊,則參照第6條;有的女性需要和客戶在賓館等地討論簽訂合同等,這時,經過一番爭辯一定很累,但是無論再累,也不能在對方面前表現出來,實在累了,可以在單人椅或者單人沙發上坐會兒,不要在長沙發上靠著,此時容易被對方坐過來摟住肩膀;或者趁對方上廁所的空當,自己在床上躺一下下。
生活篇
1.避免和男性單獨出入曖昧場所,如酒吧包廂,KTV包廂,電影院等地,這些場所是色狼作祟的寶 性騷擾地,更要避免自己一個女性和一大幫男性相處太久;晚上太晚回家應打的,而不要單獨經過小巷或者無人街道,最好不要單獨讓男性送回家,就算被送回家,也請在樓下就道別,不要引狼入室。
2.如果需要和男性共赴晚餐或者其他活動,應挑選對面而坐的單獨座位,避免雙人座位,而將自己困在里面,相處期間,如果對方言語或行動不尊重,則可以假裝打電話,發短信,以破壞對方興致,甚至借口去衛生間打電話叫救兵,一旦覺得情況不對,可以借故去洗手間而偷偷溜走,事后再打電話說找不到路,不要掛念面子問題,要知道,安全第一。
3.時刻記住,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絕大多數的“好人”對你“好”都是伴隨有目的性的,不要被對方的外表所蒙騙,任何高級的騙子或色狼都不會在臉上寫上標簽的,真正無私對你好的人大概也只有親人。
4.警惕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人的食物、飲料、香煙等等,這些東西很可能摻有藥品,一旦被下藥,而昏睡過去,則后果不堪設想;同時也要注意,在公共場合,比如說酒吧,KTV等地,如果中途離開再回來,請不要再食用桌面上的任何食物或飲料;如不小心被下藥,應在理智尚未消失之前借口上廁所,躲進女廁,趁機呼救,就算昏倒在女廁,對方總不至于追到女廁內來犯罪吧。
5.有不少女性在公交車、地鐵上都被色狼性騷擾過,遇到此類情況,應該大聲斥責,甚至踢打對方要害,切忌忍讓。
酒桌篇
有的職業不可避免的要和客戶或者領導在酒席上出現,而男性客戶和領導是最喜歡拿女性喝酒作樂,這種心態嚴重鄙視之,所以,此時在場女性應保持清醒:
1.身體是自己的,無論如何不要和自己的胃過不去
2.不能喝千萬不要喝,一旦開了頭后面就難控制了
3.千萬不要主動敬酒,不要顧慮對方怎么看你,更不要考慮面子問題而領導的面子更是不要考慮的,如果領導因此而生氣給你穿小鞋,則該領導不值得你為他效力,趁早走人。
4.酒桌上要注意矜持,對方來敬的時候可以端起酒杯意思一下,不要沾酒,否則后面難以收拾
5.如果不可避免的要喝,則隨手帶著小毛巾,喝完一口后假裝咽下,而拿毛巾擦嘴的同時把酒吐在毛巾上
6.適當時機裝醉,但不能任人擺布
7.覺得這一頓實在躲不過去,可能被灌醉,則必須餐前提前告知家人或男友,好讓他們及時出現在該出現的地方,避免意外的發生。
現場篇
意外總是不可避免的會發生,一般這種情況出現在夜晚無人的地方,甚至有入室搶劫后看到單身女性而產生犯罪的情況,如果這種情況怎么辦?
1.保持冷靜,要反抗,但視情況而定,不要一味的反抗,因為此時的歹徒情緒極度不穩定,而多半會攜帶傷害性兇器,所以首先要冷靜
2.如果對方確實冷血,在保全自己性命的情況下,不可避免的要做出犧牲,因為vagina dentata只會出現在神化中的女性身上,雖然身心遭受了極度的痛苦,也千萬不要忍著,要及時報案并及時提供證據,歹徒的殘留物就是證據。(支招:遇到此類情況,應假裝順從,在安撫歹徒情緒的同時,用嘴xx,假裝配合,趁對方松懈時,一口咬下要害后逃跑,本人贊同,另外女性隨身小包里秘密攜帶安全套,在這樣的時刻也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小節
危險無處不在,應時刻保持警惕,關鍵時候要冷靜,切忌自作聰明。
另外,提供一些防狼用品參考:
防狼電擊棒,如手電筒,可發出強光使眼睛暫時失明,并且同有高壓電流,可電擊對方,使其麻痹倒地。
胡椒粉噴霧器,關鍵時候掏出此物對準對方眼睛亂噴,效果甚好。
個案分析
辦公室性騷擾
他是新來兩個多月的工程師,所有接觸過他的人都說他好,開始我也覺得他這人不錯,還時常教我怎么樣處理事情。可在工作中,比如他交給我文件時就會碰到他的手,開始我沒注意,第二次、第三次我在接東西時都會碰到他的手,我就覺得不對了,從此很注意這方面,才發現他每次給我東西時都把手伸的很靠前,這令我很厭惡。
公車性騷擾
公交車騷擾一次下班坐公共汽車回家,車廂里很擁擠,我站在車門附近,突然有個很硬(當時覺得是雨傘之類)的東西戳到我屁股,接著感到身后有個男人在吹我頭發,并緊緊貼在我身后。當時車上又黑又擠,我還沒到站就趕緊下車了。打車回家,進了家門就對著老公哭了。
對付辦公室性騷擾
1.態度上不給人可以誤會的余地,一定要堅決。如果他碰你,你一定要明明白白地表現出來你不喜歡那樣,或者明白地表示出來讓他停止。男人就是這樣,你不說停止他就認為你愿意。如果他說猥褻的話,你也要明明白白地表示,你不喜歡聽到這樣的話,請他以后不要再說。
2.當眾警告。如果到了不得不撕破臉的時候,那就當著各位同事尤其是老板的面大聲喝止他,讓他顏面掃地。好的結果是他不敢再犯,甚至收拾走人,而最壞的結果無非是得罪上司你走人,沒什么好怕的。
3.如果再犯,報警。
對付公共場所性騷擾
1.隨身包里放一個別針飾品。如果碰到有流氓在后面騷擾。悄悄地拿出別針,把針掰直,輕輕扎刺,可以起到提醒、警告對方的作用。
2.請記住,細高跟涼鞋除了讓你顯得高挑挺拔,還有防身的作用,想一想尖鞋跟踩在流氓腳上時他發出的慘叫……
3.推薦迅速反身用膝蓋頂之!記得同時要大聲呼叫周圍人幫忙,免得被他惡人先告狀。
4.揪住他,打110報警。
高危人群
1.衣著暴露、裝扮性感、舉止隨便的年輕女性
2.離婚、分居和獨居的女性
3.缺乏社會經驗、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的女性
4.未簽訂合法就業合同的女性
5.某些行業的女性,如秘書、公關小姐、美容業小姐、娛樂界女性等
6.到異鄉讀書、就業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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