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照片被某成人用品廠商盜用維權勝訴,獲賠9萬元
林志玲起訴了成人用品廠商,獲的賠償金9萬。

據報導成人用品商家在沒有經過林志玲本人授權的情況下,就擅自利用她的照片來宣傳自己的產品。
而且產品性質又有些特殊,所以林志玲堅決地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起訴了成人用品廠商。
而目前案件已經正式宣判,法院認定這個成人用品廠商已經侵犯了林志玲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他們必須立即停止當前的這種侵權行為。
要向林志玲公開道歉,并且賠償她的精神損失費等9萬元。

責任編輯: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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